好像在90年代以后,朋克成为了时尚的代名词。我真得不能理解朋克作为20世纪的世界音乐界最大的革命,最大的反叛,甚至是最大玩笑之一,竟能成为了20世纪最后几年我们这些80年代出生的孩子所追求的流行元素。
朋克流行化并没有错,green day1994年的《dookie》,offspring1994年的《smash》卖出几百万张不是坏事。音乐存在就一定要有它的听众。虽然朋克本身并不以卖出多少唱片为衡量自己实力的标准。但是事实上,谁又不希望自己的长篇能够大卖呢?
诚然,90年代的朋克似乎已经完全的流行化,但是其实这也是对于上一代,也就是70年代的朋克的一种继承。只是在那个混乱的年代,朋克作为一种青年人反抗旧的制度,寻求欢乐的工具而存在,性手枪和雷蒙斯的不同也就在于此,虽然他们同样的伟大——性手枪代表了反抗,也代表了欧洲人,特别是欧洲最保守的国家之一—英国的青年的反抗意识;而雷蒙斯代表了一种快乐的生活的态度,也代表了美国——这个世界上最为开放的国家之一的青年的生活态度。在今天的朋克世界中,反抗已经不再重要,在今天的发展的主题之下,没有什么能够在一次的真正的激起世界青年的思想的变革,能够在一次得让他们站起来共同的反抗什么。
90年代的朋克是欢乐的,他更多的代表着一种生活的态度。我喜欢美国的朋克,喜欢那种追求自由和快乐的精神。西海岸在我的心中或许比70年代的纽约CBGB更为神圣。我的心中那个时代的纽约妞,帕蒂史密斯等是灰色的,没有快乐,更多的是在为那个时代的世界反思着什么;而今天的西海岸,数量重大的硬核,流行朋克乐队在为这站在舞台上的理想努力排练,努力写歌,只为自己心中的一个梦。
rancid的高速old school,nofx的ska punk,pennywise的硬核朋克,green day ,offspring,all,ten foot pool,bad religion等等等等,这些十几年前的孩子们今天依然还在西海岸的俱乐部里不知疲倦的讲述着自己关于青春,爱情,滑板,斗殴,酒精,做爱的故事。有的已经成为了大明星,有的已经作了大老板,但是梦想不会因此而改变。我依然站在他们的一边,也非常得清楚自己到底在哪一边。
中国的“朋克们”,如果你们不知道我上面所说的任何一个名字(他们是美国最为普及的名字了),请不要把头发弄得老高,不要把衣服弄得很破,不要穿着我们的滑板服,或者在女孩子面前大谈你的朋克精神。如果你真的希望做一个朋克,那么就应该真地听一些好音乐,看几本书,而不是不学无术的在西单或者东单的大街上装作很酷的样子吸引女孩儿。
我知道,可能有的孩子已经真的爱上了这种音乐,已经真地了解了我们的感觉,已经真正的拿起了自己喜欢的乐器,那么,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每个人都可以弹吉他,每个人都可以听朋克,每个人都可以写碟评,只要你不是站在那里,嘴里面说你是个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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